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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15日 08:56  点击:[]

根据浙学[2017]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学生工作的不断发展,树立先进典型,省学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一批优秀学生干部,请各团支部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2、带头刻苦学习。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补考课程,2015-2016学年成绩需在本专业排名前30%或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带头弘扬新风。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带头投身实践。积极参加“双百双进”活动,热心志愿服务,深入基层,服务百姓;积极组织参加“三走”“文明寝室创建”等活动,表现突出。

5、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般不少于两年。

二、名额分配

我校可推荐优秀学生干部2名。

二、评选要求

学院、各学生组织在推选过程中,要注重被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认真听取广大教师、同学的意见。要把推荐典型和宣传典型结合起来,广泛宣传被推荐学生干部的典型事迹,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激励广大学生干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有关事宜

1、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并附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申报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客观。

2、申报材料由各学院团委或组织统一汇总,于3月16上午8点发蒋雅美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

文件名:“91暗网 -班级姓名-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不列入评选。学院将根据材料选拔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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